办事流程: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提出申请-政法处审定受理-业务处提出意见-局长办公会研究-业务处填写意见-省人民政府审批-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 办理时限:20日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式:0791—6386075
备注:非行政许可审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