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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敬酒被拒砸伤他人眼睛领刑10个月
发布日期:2013-07-18    作者:孙新律师
俗话说敬酒不吃吃罚酒,23岁的刘洋就是因为给王凯敬酒被拒,用酒杯砸伤了王凯的眼睛而站在被告席上。2013年1月10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由敬酒引发的伤害案件,经过一个上午的审理,冒失小伙刘洋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3岁的刘洋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以给镇上老板打零工为生,结交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2006年4月30日还是未成年人的刘洋就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9年1月15日刑满释放。随着年龄的增长出狱后的刘洋确实也安分了很多,但爱冲动的毛病依然没有改。
2010年11月13日晚上8点钟,刘洋的朋友小伟约了刘洋和王凯等六个朋友一起喝酒,席间谈笑甚欢、觥筹交错,刘洋分别一一给朋友们敬酒,眼看一瓶白酒,三瓶啤酒都见了底,小伟赶紧又拿来了一瓶白酒。因为喝的高了些刘洋就不在意礼节规矩了,到该敬王凯的时候,刘洋用一只手端起酒杯说了些客套话给王凯敬酒,王凯见刘洋用一只手端酒,就嫌刘洋给别人敬酒都用双手,唯独给自己敬酒用单手端酒,生气用口头语说了刘洋几句后就不再理睬刘洋。
刘洋感觉很窝囊,自己也没有不尊敬的意思,只是用单手端酒了,给人敬酒还遭到一通奚落,刘洋越想越生气,就和王凯理论起来,说到激动处顺手拿起喝酒的玻璃杯朝王凯砸去,王凯没料到刘洋会拿酒杯砸自己,没有来及躲闪酒杯就砸到了自己左眼睛上,当时玻璃酒杯就碎了,王凯一阵剧痛,意识到眼睛可能被砸伤了,小伟赶紧用餐巾纸帮王凯捂住了眼睛。刘洋见王凯满脸是血,吓的离开了饭店。
王凯左眼被砸伤后就看不见东西了,小伟和闻讯赶来的家人将王凯送到了医院,医院诊断王凯“左眼球破裂伤、左眼睑裂伤”,医生为王凯进行了“左眼球清创缝合术和眼睑清创缝合术”,王凯住院一个多月后,视力逐渐恢复,但因损伤造成左眼虹萎缩,瞳孔散大,晶状体皮质混浊。
2012年3月19日,刘洋被公安机关刑事传唤到案,2012年12月25日检察院以刘洋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洋酒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刘洋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予以采纳。刘洋案发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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