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质量问题逾期交房 开发商违约赔偿修复
刘某购得新房后发现房屋屋顶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后诉至延庆法院,要求开发商换房,并赔偿经济损失十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开发商修复了房屋,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刘某物业费、取暖费、租房费共计1.2万元,并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刘某诉称,其为结婚购得延庆某处房屋一套,装修时发现卧室屋顶沙石脱落并有钢筋裸露,开发商曾答应修复却无行动,拖延一年仍未修复,导致婚期推迟。刘某认为,其本为结婚购买此房,因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而再三推迟婚期,损失巨大。现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换房并赔偿误工费、租房费、房屋折旧费、取暖费、物业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共计十万元。
被告开发商辩称,新房售空无房屋可更换,但同意刘某退房或修复房屋。
案件审理中,经鉴定机构鉴定,房屋符合各项安全标准,并建议修复处理。后经双方同意,开发商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修复了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向原告提供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已构成违约,被告应当承担修复责任,修复期间造成原告损失的,理因赔偿。原告无法使用新房期间的所缴纳的物业费和取暖费,及另行居住所花费的租房费应由被告承担。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