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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3-07-11    作者:110网律师
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已经出台,相比2012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3年的有了小幅度的提高,这些提高额度适应了物价的上涨,是合理的。
  一、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397200元(即19860*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156560元(即7828元*20年,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397200元(即19860*20年*10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156560元(即7828元*20年*10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二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357480元(即19860元*20年*9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140904元(即7828元*20年*9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三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317760元(即19860元*20年*8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125248元(即7828元*20年*8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四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278040元(即19860元*20年*7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109592元(即7828元*20年*7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五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238320元(即19860元*20年*6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93936元(即7828元*20年*6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六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198600元(即19860元*20年*5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78280元(即7828元*20年*5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七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158880元(即19860元*20年*4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62624元(即7828元*20年*4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119160元(即19860元*20年*3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46968元(即7828元*20年*3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79440(即19860元*20年*2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31312元(即7828元*20年*2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一、2013年江西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江西省城镇居民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39720元(即19860元*20年*1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江西省农村居民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15656元(即7828元*20年*1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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