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在购买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时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一、必须对产权未能取得的原因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专项调查,提出法律意见出,及时发现风险、化解风险,如果购房人购买的是违法建筑或者根本不可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的,虽然不影响合同效力,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购房人不可能取得房产证,自己也有过错,法院会酌情减轻出卖方的责任。
第二、购房人购买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时,尽可能不要一次性付款,而要采取附条件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要对首付款比例、交房时间的付款比例和办理房产证后的付款比例做到明确细致而具有可操作性的约定,从而降低风险,为维权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出卖人不得擅自提高房价和拒不出售房屋的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的条款要明确细致,具有可操作性,以此来约束出卖人,化解购房人的购房风险。
第四、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购房人不应该采取按套计价的方式,最好约定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时,双方面积差异的价款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