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购买二手房屋时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一、如果购房者遇到夫妻共有人出售房屋时,为了对方毁约,应当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在买卖合同中签字认可,或者由另一方出具同意出售房屋的声明,如果出卖方夫妻一方确实不能在场,应首先要求由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作为出卖方签订合同。
第二、如果出卖方配偶离世,购房人应当要求出卖方出示《继承权公证书》,该公证书上显示的具有房屋继承权的人必须签署同意出售证明。
第三、明确详细约定出卖方违约责任,使得该条款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具体如何确定,应当咨询律师,以其提供的专业意见作为决策参考。
第四、如果出卖人恶意毁约,不配合购房人办理房产交付、过户手续,购房人要及时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根据具体情况拟定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