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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怎样约定公摊面积才能使购房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发布日期:2013-07-10    作者:110网律师
    首先,购房人应当充分利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在合同主条款中约定公摊面积的具体大小,并在合同附件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以及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约定,一旦发生变更的情况,开发商就必须履行通知义务,而购房人则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公摊面积可以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来衡量,即公用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一栋楼的分摊系数可能不是唯一的,一般说来,塔楼的分摊面积要大于板楼的分摊面积,实践中塔楼的分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而楼板的分摊系数在0.14-0.16之间,这也是一套房屋公摊面积的适度范围。
     其次,建议购房者在合同附件中作出诸如明确的规定:“上述分摊原则和分摊面积的计算应当符合行政规章合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出卖人违背本条约定的,应当退还不应计入分摊面积部分的相应价款,并按照该价款的2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最后,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公摊面积作出强制性规定,所以,购房人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公摊面积作出详细的约定,才能防范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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