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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妙龄少女”专骗大龄男 好心“媒人”归案获刑
发布日期:2013-07-05    作者:孙新律师
婚姻诈骗属于近年来高发的一类案件,值得引起重视。一贵州男子以介绍对象为名实施婚姻诈骗,带着两名“妙龄”女子以“相亲”之名骗取大龄未婚男共计27000元,后潜逃。近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以张银富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张银富于2013年3月3日,伙同马美丽、晏研经事先计议从贵州省某县到达江苏省兴化市,以给马美丽、晏研介绍对象为由实施婚姻诈骗,先后在兴化市某镇某村、某乡某村骗取村民金峰人民币12000元、张德宝人民币15000元。被告人张银富得赃款人民币20000元后潜逃。
案发后,被告人张银富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银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被告人张银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正确,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张银富自愿认罪,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点评:现在网络、现实的相亲活动很多,大家要慎对各种征婚交友广告,如果认识了想成婚的异性,要对其真实身份和家庭背景有一定的了解,尤其要辨别对方身份证的真假。对于初次认识的异性,一定要审查其身份证,在结婚登记前,最好不要有大笔的经济往来。(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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