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李天一案最新情况,该案由于案情复杂,日前,海淀检察院已退回警方补充侦查。”(详见《京华时报》7月4日第013版《李天一案检方退回警方补侦》)
报道在门户网站转载后引发网民热议。案件为什么会退回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意味着什么?案件将走向何处?对此类问题,律师从法律规定的角度,作出解读。
一、案件为什么会退回补充侦查
根据检察院的刑事诉讼规则,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二、退回补充侦查意味着什么
就补充侦查的功能而言,是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侦查的结果,这既可能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也可能对犯罪嫌疑人不利。
退回补充侦查,很多时候都是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法庭审理所需要、但是移送的材料中没有的证据,是为了充实、加强证据链。据前述京华时报的报道,“但是,需要补充的只是小环节方面,大的证据链没有问题。”李天一这个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很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三、案件将走向何处
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的期限重新计算。就审查起诉后的走向而言,有三种可能结果: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所以还可以再退回补充侦查一次)。
实践中,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在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的决定都是提起公诉。退回补充侦查,就会无罪释放,很多时候只是人们一厢情愿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