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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二手房律师许正文:按揭贷款未成买卖合同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3-05-16    作者:许正文律师
西安二手房律师许正文:按揭贷款未成买卖合同如何处理?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基于资金上的考虑,只有很少一部分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而大多数的买受人是先支付一部分首付款,剩余房款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履行。但并不是向银行申请了贷款,就一定能顺利的贷下来。银行一般根据贷款的额度、贷款年限和贷款人的资信情况等来判断是否向其发放贷款。同时,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全,不符合条件等等。也是贷不了的。那么在按揭贷款未能办成的情况下,买卖合同如何处理呢?
如果因一方的原因未能获得贷款而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未能获得贷款并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前期收受的购房款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变通付款方式,如变更为买受人在一定的期限内补足剩余购房款,由出卖人给予一定的折扣。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依约履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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