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复印、封存病历
大家都觉得医疗纠纷很难处理,根源在于病历掌握在医院手里。病历是由医生、护士书写完成,保存在医院里。而发生医疗纠纷,无论是法院、鉴定机构最终认定医疗纠纷裁判、鉴定的依据,完全依靠病历,这就决定了病历的重要性,因此,在发生医疗纠纷后,首要的事情就是封存、复印病历。封存病历是为了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同时也是为了保证病历不会被篡改。复印病历是为了获得尽量多的资料研究医院的过错在什么地方,因此,封存、复印病历是决定医疗纠纷能否妥善处理的关键一步,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如何复印、封存病历,这里做一个介绍:
封存病历:首先要核对要封存病历的内容,都包括哪些,比如医嘱、化验单、病程记录、知情同意书等。有的医院会将所有病历都封存,这样最好。有的医院却只封存病程记录,或称主观病历,这样就会发生一些问题。因为如果封存病历不全,那么就要求复印病历一定要全,否则,第一不能保证病历完整,第二会给医院篡改病历提供可乘之机。其次,封存病历可以是复印件,也可以是原件,但复印件一定要和原件进行核对。第三,封存病历放到信封里后,要在所有有粘贴的地方贴上封条,然后签上字,医院要盖章,签上日期,如果医院不出具封存证明,那么,最好对封存的病历拍照作为证据。最后,封存病历不需要花钱,如果是封存复印件,也不应该由患者出,而是应该由医院承担此笔费用。
复印病历:除了主观病历即病程记录不能复印外,其他的病历都应该给复印。很多患者去了几次都不能把病历复印全,真是很恼火。因此,去复印病历前,要咨询清楚可以复印那些,可以封存那些。复印的病历一定要盖骑缝章,证明是一次复印的,交费一定要发票或者收据,在病历上注明复印的时间,这可能对以后医疗纠纷的解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很多患者对于复印、封存病历有很多顾虑,担心医院不给封存、复印,医院也常常以种种借口拖延,因此,一定要清楚,复印、封存病历是患者的法定权利,患者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复印、封存病历,而且不能有任何的耽搁。只有知道自己的权利有能行,才能真正的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