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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取得驾照,2013年4月被扣6分,实习期会延长一年吗?第一年实习期满后还是12分吗?
发布日期:2013-05-04    作者:聂晓东律师
2012年10月取得驾照,2013年4月被扣6分,实习期会延长一年吗?第一年实习期满后还是12分吗?
2012年10月取得驾照,2013年4月被扣6分,实习期会延长一年吗?第一年实习期满后还是12分吗?
我的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的实习期不会延长,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由于公安部123号令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你是2012年10月取得驾照,因此不适用延长一年的法律规定,在实习期内,只要没有被扣满12分,一年期满后自动还原到12分。另外123号令规定,实习期新规定只适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领取驾驶证的人员,对之前领取驾照的人员适用旧的实习期有关规定,即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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