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暑假期间,被学校安排到一个建筑公司实习,工作期间,不慎掉入工地的管道井,大腿及腰椎骨折,住院月余,花费近5万。伤残可能评到九级,请问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律师答:实习的在校学生并不能算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学生的工伤不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学历、是否纳入就业保障范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因此学生与使用单位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合同纠纷不适用劳动法调整,而应直接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