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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意外事故致残 妻子诉请离婚获调解
发布日期:2013-04-26    作者:盛春龙律师
       都说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每一个家庭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一旦这些矛盾没有处理好就有可能导致家庭破裂,婚姻殿堂崩塌的危险。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丈夫意外致残,妻子在照顾了三年之后起诉离婚的案件,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妻子同意对丈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以结束这一段心酸的婚姻。   原告陈清与被告刘志在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很快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顺利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并育有一个女儿。本来双方的感情还是不错,相处的也很好,然而这一切都因为一场意外而终止了。被告刘志因一次意外从楼上摔下来导致残疾。这一场灾难性的事故导致了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家里过的日子可谓是捉襟见肘。刚开始双方都还是很积极的面对这些问题,然而现实的问题总是不断的考验着这对新婚夫妻,原告陈清虽然无怨无悔的照顾被告,但是身心的疲惫以及家庭的压力早已经压垮了她,最终陈清还是决定起诉离婚。   在法庭调解阶段,原告考虑到被告的身体情况,在家人极力反对的情况下主动提出家庭全部财产包括房产均给被告,同时给予被告适当的经济补偿,被告刘志也同意离婚,但是认为原告应给予更多的经济补偿,但是原告认为自己的能力有限,还需要抚养孩子,且被告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完全能够生活下去。经过长时间的调解之后,原告同意了承办法官的意见,给予被告25000元的经济补偿,并自愿放弃被告对孩子抚养,不需要被告承担任何抚养费。
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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