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动粗妻子起诉离婚 法官细致调解双方和好
作者:赵立克 | 来源:法治网 | “没有你们法院调解的话,我们这个家庭恐怕就破散,太感谢你们了!”7月31日上午,广西大新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调和一起离婚纠纷,一对夫妻重归于好,当事人即被告马华心里十分感动,一再感谢主办法官。
被告马华是个外地男青年,2006年7月到广东省务工时认识了广西大新县女青年何花,双方即确立恋爱关系。次年3月双方登记结婚成为夫妻。结婚后被告马华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到女方家里做上门女婿。2008年他们生育一男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马华的不良恶习暴露出来,马华喝酒后经常闹事,女方何花对此很为不满,夫妻因此吵架。今年5月26日马华又是酒后在家里与何花吵架,情绪十分激动,双方推拉中马华手里的菜刀刮伤了妻子何花的脖子。何花当晚到医院缝了两针。事发后马华一再向妻子表示道歉,但何花并不谅解,妻子及其亲戚扬言只要离婚。于是妻子何花一纸诉状起诉到大新县法院,认为被告马华动刀伤人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慎重处理这一特殊的离婚纠纷,化解双方矛盾,避免矛盾激化,7月31日开庭当天,主办法官邀请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到庭旁听,并让她们参与法庭调解工作。主办法官当庭批评丈夫马华的错误和不良习惯,同时指出夫妻争吵一方失手伤人并不构成家庭暴力,夫妻关系并非不可调和。经过主办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和好协议,即被告马华当庭出具悔改保证书,保证今后改正错误;原告何花愿意放弃离婚请求,给予夫妻重新和好机会。双方对该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作者单位: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