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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博客婚外恋致妻子诉离 法院调解离婚
发布日期:2013-04-22    作者:盛春龙律师
    3月28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一女子因丈夫博客婚外恋诉其离婚,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新余一女子余红与钟军系夫妻,婚后生育一女,余红在家带小孩,并做家务,而钟军也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于2004年到北京打工。这俩小口平平淡淡地生活,感情一直还不错。直到2009年底,当余红盼望丈夫回家过年,没想到眼前这个丈夫已经不是以前认识的那样,总是挑三拣四,对自己不满,夫妻之间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架。一天,余红无意发现钟军写的一篇博客《和你的第一次相见》,文章载有“与灵儿的相识,是网络给予了我们爱情的平台”“终于见到我的梦中情人了”“胸前白色的珍珠提花衬衫,把她衬托的高贵而又干练”字样。原来,钟军一直和“灵儿”联系,来往密切,曾经两次前往深圳与“灵儿”约会。为此,余红与钟军大吵一顿,希望钟军有所悔改。然而,钟军执迷不悟,分别于2009年11月和2010年9月向法院起诉余红离婚,法院均以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之后余红日思夜盼钟军回到自己身边无果,于2013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与钟军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钟军存在婚外恋,使夫妻感情发生破裂,且无和好之可能。并且钟军曾两次与余红起诉离婚,由此可见双方感情实属破裂。在主审法官的调解下,钟军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向余红道歉。余红坚持要离婚,但承诺承担小孩的抚养费。最后,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小孩由钟军抚养,余洪承担每月500元的抚养费。至此,这起因博客引发的离婚案终于画上一个句号,余红可以重新追求自己的婚姻。
(来源于: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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