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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收取交通事故处理费
发布日期:2013-04-10    作者:连会有律师
保定连会有大律师
 重大交通事故收取交通事故处理费
  公安机关可以向重大和特大事故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收取交通事故处理费。
  交通事故处理费应当上缴财政部门。收费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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