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帖侵犯名誉权 都昌法院首发诉前禁令
中国法院网讯 (曹志民) “网上无端被骂,引来众多不明真相的网民围观,怎样及时制止继续侵权?”被骂人刘某正在为此懊恼。3月22日,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网事审判庭发出“(2013)都网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网名为“要网名干嘛”的被告在都昌在线网继续刊登题名为《这样贪污成风作风败坏的领导,上级难道不知道?》的文章。据悉,此属全国首份针对网络侵权发出的诉前禁令,诉前禁令可以有效防止涉网络侵权后果进一步扩散。
3月21日,刘某登入都昌在线网“民众呼声”版块时,惊奇地发现有一题名为《这样贪污成风作风败坏的领导,上级难道不知道?》的网帖,文中称刘某存在工作作风腐败,经常收受他人好处费以及与下属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九类劣迹行为,帖中涉及的人名、工作等内容均与刘某相符。
刘某气愤难耐,次日便到都昌法院以发帖人“要网名干嘛”为被告申请预立案,并申请法院禁止“要网名干嘛”在都昌在线网继续刊登该涉讼网帖,以防影响进一步扩大。
法院预立案后,依法对刘某提出的诉前禁令申请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法院认定刘某所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涉讼网帖存在侵害刘某的名誉权,对该网络侵权行为有权利提出诉前禁令,但应当对该保全行为提供担保。在刘某提供担保后,法院当日对该网络侵权行为作出诉前禁令,并向都昌在线网送达了该禁令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都昌在线网签收法院送达的上述诉讼文书后,立即对该涉讼网帖进行了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