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商品房没有办理房产证之前,应不应该付清开发商房款?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
聂晓东律师
商品房没有办理房产证之前,应不应该付清开发商房款?
根据商品房开发流程和销售惯例,商品房的实际交付和房产证件的办理之间大多都有时间差,不大可能同时办理,所以何时付清房款,何时办理证件以合同约定约定为准,如果合同中约定以办理房产证为尾期付款的条件,你可以拒付。当然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你也可以以此为理由暂时拒付。否则你应当按期付款。
相关法律知识
»
房产证预期没有办理,开发商如何承担责任?
»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纠纷
»
开发商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责任
»
开发商没有按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如何维权
»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纠纷
»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
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 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房地产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要求双倍赔钱
»
交房时房子大了六平米,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88.6平,现在大了6平米,变成94.57,开发商要我全额补交这六平米的房钱,现在还没有发房产证,我想知道这超过合同约
»
我在阳泉市平定县购买了商品房,2010年12月2日已经付钱全部房款,但开发商以种理由不跟我签购房合同,我多次要求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2011年8月28日对方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