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
原告:XXX,女,1975年X月X日生,汉族,住郑州市郑汴路XXX,身份证号:4127XXXXX,电话:XXXX
被告:XXX(曾用名XXX),男,197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4127XXXXX电话:1XXXX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2、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婚生子XXX(2000年7月XX日出生)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相识后,于1998年X月2X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黎志威(2000年7月X日出生),双方婚后感情一般,很少交谈沟通,20XX年原、被告来到郑州做生意,因工作繁忙,双方逐渐疏远,缺乏交流,被告常常借工作应酬为由,夜不归宿,原告抱着对被告的信任未予以追究,后来知,被告在外有第三者,而且两人交往甚密,毫无避讳,常常公然共同出现在大街上,原告的亲戚朋友均曾亲眼目睹,原告为了顾及孩子和家庭,一直忍气吞声七、八年之久,期望被告能够回心转意,但被告的行为却愈演愈烈,对原告和孩子不管不问,甚至一连几日不回家,第三者也常发短信,打电话骚扰辱骂原告,甚至到原告家中大闹。被告的行为对原告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双方根本没有继续生活的可能。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照民事诉讼法108条之规定诉诸法院,望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XXXXXX法院
起诉人:XXX
201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