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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基数包括哪些工资项目?
发布日期:2013-02-23 作者:
熊敏律师
答: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是按照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
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履行期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里的
“
工资
”
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个人所得税应当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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