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利用自己职务便利挪用公司24万。已经拘役,还了10万,当事人已无力偿还剩余赃款,当事人与公司协商后公司不起诉,请问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3-02-02    作者:聂晓东律师
您好,您所提供的信息很有限,这两个罪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都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犯罪活动。职务侵占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挪用资金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心理,此罪关键从客观行为上来看有三种表现:1、挪用自己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要求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2、进行营利活动,要求数额较大,对时间期限未做要求。3、进行非法活动的,对时间期限和数额均无要求。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