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第54条第2款: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解读:
第一次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以排除非法证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均可成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
考察方式:
只会作为一个选项出现:
1、非法证据排除的阶段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
2、非法证据排除的主体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