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被黑法官和黑律师给黑了
昨天我接待了三位来咨询的当事人,严格来说,他们是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男方当事人的亲属。按照案情和有关证据,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原告方应该能胜诉。可是,这个案子一审已经判下来了,男方当事人作为原告方完败。他们作为原告亲属在我面前长吁短叹,很明显他们心里面憋屈得慌。结局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听他们讲完事情详细经过后,我知道他们是被黑法官和黑律师给黑了。
原来,当初他们在九江市某区法院立案庭起诉时,立案庭的一个法官主动问他们是否请了律师,如果没请可给他们推荐一位非常优秀的律师,保证案子能赢。他们想既然是法官推荐的那当然没错了,并且还保证能赢。于是,他们在庆幸遇到好法官的同时把这个案子放心地全权委托给那个所谓的律师了,并愉快地交了3000元代理费。后来,开庭时,因为原告本人在外地不想回来,律师就说可以不用回来由他代理出庭就可以啦。他们作为亲属想去旁听,律师说这个案子涉及隐私,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没法旁听。律师还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你们放心好了,这个案子交给我100%能赢。开完庭后,律师说还要取个很重要的证据,要打点下法官,于是,他们又给了那律师2000元钱。结果律师取到的是一张打印的没有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客户交易查询单》。他们也曾质疑过为什么没有银行的公章,律师说:“不要紧,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有问题,我可以让银行的人作证。”就这样,他们在家里静等好消息。结果,当上个月28日他们拿到法院判决书的时候简直都傻了,因为原告的请求全部被法院驳回了。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被那个律师给忽悠了,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被人家卖了还给拿钱给人家”。
这应该是一个比较典型的黑法官勾结黑律师联手坑人的故事。这里面的情节每天都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演,这些黑法官和黑律师如同狡猾的黑蜘蛛织就了一张张巨大的黑网,当事人就像倒霉的飞虫一样前赴后继地缠到网上然后成为蜘蛛们的美餐。其实,就这个故事来说,这里面的骗局明眼人一看就知。
第一,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向当事人推荐律师的。但是,因为缺少监管约束机制,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至少在九江地区的基层法院有部分法官,就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往往受利益所诱与律师(有的还根本就不是律师,最多只是个法律工作者)采取法官向当事人推荐律师、律师接到案子后再与法官分成(一般是五五分)的模式互相利用,长期合作。这个案子原告他们在法院立案时,法官竟主动向他们推荐代理律师,而立案庭是当事人在法院打官司要进的第一个门,可见,当事人从走进法院起就遇到黑法官了。
第二,我看到判决书上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只有身份证号而没有执业证号,原来,这个所谓律师是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这说明他要么根本就不是律师,要么是没有通过律师事务所私自接受委托的律师,无论是哪一种情形,他都在欺骗当事人,可见,黑法官向当事人推荐的也是黑律师。
第三,离婚案件按照法律规定,除非有特殊情况并且当事人提交了书面意见,即使当事人委托了律师,本人也是必须到庭的。而他们委托的律师竟然说当事人不回来出庭也可以,这明显是在张嘴说瞎话。不过,我感到奇怪的是,一审法官居然在当事人本人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意见的情况下也把案子审了判了。可见,这个案子的主审法官也不是个好东西。
第四,这个案子只是涉及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与风流艳事无关,这个律师竟然以涉及个人隐私为幌子骗当事人家人说案子是不公开审理,以阻止他们旁听案件。这就更令人生疑了。为什么不让当事人的亲属到庭旁听?是怕自己身份败露,还是与法官或对方当事人有什么勾当?
第五,黑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常会说案子遇到什么麻烦了,需要打理一下法官,当事人这时候往往会非常着急,然后心甘情愿地交给律师远远超出代理费的一笔打理费。其实,这些打理费一般是没有交给法官而是全部或者大部分进律师自己的口袋里了,因为这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事,法官收了钱也不会开发票,有没有送出去只有鬼知道。
这是我对一个真实的黑法官和黑律师联合坑骗当事人的故事的剖析,这些黑法官和黑律师的招法并不高明,但往往屡试不爽,倒霉的是不幸走进法院大门的当事人,受损的还有国家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