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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案件简析
发布日期:2012-12-05    作者:110网律师
信用卡透支案件简析
 
一、信用卡透支案件涉及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分则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规定可知:信用卡持卡人透支一万元以上,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信用卡持卡人透支逾期后的困惑
信用卡持卡人透支逾期后,银行的催收部门或委托催收机构会及时向持卡人催收,经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银行会向公安局经侦部门申请立案,经侦部门会以“涉嫌信用卡诈骗”通知持卡人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持卡人接到通知后,可能会因不相信通知的真实性而无动于衷或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予理睬而错失解决问题的时机。也可能因无法评估将要面临的风险而不知所措,既怕公安机关的抓捕不敢到公安机关去,又担心和银行接触银行通知公安机关来抓捕,此种情况会使持卡人陷入两难境地:出面解决问题怕被抓,不出面解决问题透支逾期时间拖久更不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加重自己的责任。
三、信用卡透支案件中律师的作用
律师作为职业法律人,依据法律规定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各种诉讼和非诉讼业务。信用卡透支案件属于律师的职业范围。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当事人与信用卡发卡银行和公安机关接触解决问题,既替当事人解除了不必要的担心,又更便于与银行和公安机关的沟通。
笔者代理的信用卡透支案件中,当事人因种种担心不愿与发卡银行和公安机关接触。就因笔者第一时间到发卡银行的催收部门沟通,与发卡银行达成协议,发卡银行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中止刑事案件程序,为当事人与发卡银行达成还款意向赢得了时间,通过数次的谈判该案终告解决。
在此,建议信用卡持卡人透支后能在约定期限内及时还款,出现透支逾期情况接到催收通知时应及时回复或及时与律师接洽,相信在职业律师的帮助下能使你的此类问题及时妥善得到解决。
                                                                                   王大峰律师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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