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用自己身份证办信用卡,严重透支,谁承担责任?
我方当事人出于朋友义气,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甲使用。甲用此身份证,并以我当事人名义出具了工作证明及收入证明。向民生银行申请了信用卡。后来,甲频繁使用该卡,透支数万元。我方当事人收到银行催款函之后,委托我办理此案。
2011年9月,在社区医院做医生的张XX接到朋友甲的电话,请其帮忙申请办理信用卡。张XX对金融理财之事,向无兴趣,故未予理睬。但后来禁不住朋友甲的电话轰炸,答应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甲,让其办理信用卡。没想到其中的风险性。
2012年11月收到银行的催款函之后,顿时慌乱,不知所措。催款函告知其已经透支数万元,要求其立即还款,否则,将其拉入黑名单。其将产生不良信用记录。朋友甲此时却消失的无影无踪。张XX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委托到我之后,我开始着手办理此案。
跟银行多次沟通之后,发现此案件不简单。银行针对此种事件的防范措施是很细致的。
首先,管辖问题是第一道障碍。催款函是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名义发给我的当事人的。该信用卡中心在北京,我们在济南。如果去北京起诉,我们的诉讼成本将很高。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