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照片标准
1、照片为申请人近期 (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 (须光面相纸,不收绸纹面相纸)一式二张,照片只限一人。 2、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 3、不得化浓妆、涂口红,不得戴发卡、项链、耳坠、墨镜等。 4、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 5、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数码照片)不予受理。 6、受理照片尺寸要求:48毫米x33毫米 人像头部长度:28--33毫米 人像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像大小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摘自公安部《中国公民因私出境证件相片标准》) 请申请人严格按上述标准提交照片。因康宁公司数码照像已直接向我处进行数据传输,请在表格上贴有条形码的照片。其他照相馆未与我处联网,数码照相在扫描时会影响质量,请申请人选用普通光面照相(有底片的)。凡不符合标准的,恕不予受理,由此增加往返次数自行负责。 康宁公司洪公祠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综合服务大厅 电话:84218110 康宁公司大方巷点: 中山北路34号 电话:83363966 康宁公司白下路点: 白下路101号 电话:83362966 二○○五年十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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