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部队培训法律骨干
2、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到驻宁部队开展法律咨询或开设法律讲座
3、协调办理驻宁部队与地方互涉案件;
4、组织向部队官兵赠送法律书籍;
5、在南京“18”法律广场设立维护国防利益法律咨询专席;
6、提供法律援助;
7、开设军地“148”法律咨询专线;
8、接待日常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