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文件、档案、城建档案扫描、光盘刻录、电子文件整理、电子竣工图补制、编制机读目录数据库、复制加工、晒图等数字化技术服务。 |
法律依据 | 1、深府办[2004]70号文 2、深档字〔2001〕124号 |
数量及方式 | 无 |
条 件 | 无 |
申请材料 | 所需档案数据文件加工的材料 |
申请表格 | 电脑数据文件补制清单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档案局文档服务中心 25942220 13922836731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档案局 |
程 序 | 接受委托、核价、数字化加工、返回委托单位 |
时 限 | 即时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无 |
法律效力 | 无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