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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介公司不当行为,致使售房人多支付的营业税可否向中介公司追讨
发布日期:2012-11-11    作者:徐涛律师
为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一定年限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规定以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或房屋交接书上的记载时间等来综合确定房屋购买时间。不少业主将所购期房出售时,将产权过户等手续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办理。对此,房屋中介公司接受委托后,应秉持为委托人服务的原则,全面、及时地处理委托事务。如因房屋中介公司未及时履行受托义务,导致房屋出卖人因政策调整而遭受多支付营业税等损失的,应根据房屋中介公司的过错程度判令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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