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法律援助申请审批 |
法律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一)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省审理或处理; (二)符合省人民政府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三)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
申请材料 |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目前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 3、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司法局 |
程 序 | |
时 限 |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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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