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基建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
法律依据 |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
数量及方式 | 无 |
条 件 | 项目竣工并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
申请材料 | 1.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 2.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 3.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 4.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5.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6.竣工决算审计意见; 7.其他有关资料。 |
申请表格 | 无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财政局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财政局 |
程 序 | 1.建设单位向业务处提供申报资料; 2.项目管理岗专管员受理并初审; 3.处领导审核; 4.局领导审核。 |
时 限 | 30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无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无 |
年审或年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