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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产品选用登记(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建筑工程消防产品选用登记
法律依据 非行政许可事项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办事窗口申报 
条  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申请材料 1、 《消防产品选用登记表》(下载后另存文件名为产品登记表.xls)。
2、 填写有《消防产品选用登记表》内容的3.5寸电脑磁盘(注意文件名:产品登记表.xls不能改)。
申请表格 《消防产品选用登记表》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
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局
程  序 1窗口申报2审核3出具意见
时  限 非行政许可事项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非行政许可事项,消防系统、产品改变前有效 
法律效力 非行政许可事项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表格下载

建筑工程消防产品选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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