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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数额较大获缓刑
发布日期:2012-09-19 作者:
杨进鹏律师
被告人彭
xx
在佛山市一家气体有限公司上班,任职货车司机,利用监管人员的管理疏忽,伙同该单位其他人员盗窃共计
36
只无缝气瓶,先后以
400
元的价格进行销赃,共获赃款
14400
元,分得
7000
元。后被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起诉。
被告人彭
xx
委托本律师进行辩护,本律师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进行辩护
,
辩护意见及量刑意见全部为法院所采纳,被告人彭
xx
最终获缓刑。被告人彭
xx
表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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