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职(雇)员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备案 |
法律依据 | 一、《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深府[1994]141号) 二、《关于执行<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发[1994]21号)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一、考核工作符合程序规定,优秀数量在规定比例之内。 二、材料齐备、符合要求。 |
申请材料 | 一、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二、《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三、《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 四、编制手册(备查)。 注1:行政机关有多个下属事业单位的,各单位需分别打印《年度考核结果呈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在首页加盖公章,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和汇总。全部下属单位上报完毕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总,打印汇总表,报送市组织人事部门。 注2: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的,须附情况说明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年度考核鉴定表》复印件。要求:(1)情况说明由考核单位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2)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年度考核鉴定表》须与被考核人见面并由被考核人本人签署意见。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事局 |
程 序 | 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齐材料后上报市人事局。 二、同意备案的,市人事局将签署同意意见的《呈报表》退呈报单位两份。 三、其他材料留市人事局存档。 |
时 限 | 3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