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核准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
法律依据 | 1、中国工程院章程 2、中国工程院2001年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 3、中国工程院、广东省人事厅本年发出的有关文件 |
数量及方式 | |
条 件 | 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被提名的候选人,必须是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其他工程科技专家。 |
申请材料 |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简表》 3、相关软盘及证书材料1套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决定机关 | 国家人事部 |
程 序 | 1、单位推荐 2、我处承办人初审表格、查验证书、业绩材料处领导审核 3、局党组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 4、报广东省人事厅参加初选 5、报中国工程院 |
时 限 |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
法律效力 | |
收 费 | |
年审或年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