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关于新证据的规定如下: (一)一审: 1、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以上新证据庆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二)二审: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 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