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实务研究】撤销合同的法定事由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
【合同法实务研究】撤销合同的法定事由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裁判观点138 -----某铜矿开发有限公司与某矿业公司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裁判摘要】
一方当事人以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乘人之危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应当对存在乘人之危承担举证责任。,该当事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的,对其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苏州律师李旭精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主编 奚晓明 合同卷(上)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2月第1版 详细内容参看本书049----0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