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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区县宗教事务部门
办理地址: 黄浦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香港路55号(同欣大楼)  200002  63291616-305
虹口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海南路10号  200080  63246173
杨浦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江浦路1515号  200092  65155250
闸北区宗教民族华侨事务局  秣陵路46号1922室  200070  63805390*6922
普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大渡河路1668号  200333  52564588-3575,3531
长宁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愚园路1136弄60号  200050  62521382
静安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康定路759号  200040  52288648
浦东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浦东世纪大道2001号  200135  58317128
卢湾区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淡水路325号404室  200025  53963010
徐汇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乌鲁木齐南路218号505室  200031  64454514
闵行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沪闵路6258号3号楼  201100  64121700*4401
嘉定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嘉定镇博乐南路111号  201800  39911753
宝山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宝山区友谊支路161号  201900  56692214
金山区宗教民族事务局  金山区金山大道2000号  200540  57921172
南汇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南汇惠南镇人民路52号  201300  58023072
崇明县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崇明县城桥镇陈仓门弄4号  202150  59623282
松江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松江谷阳北路317号  201600  57722022
奉贤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奉贤南桥镇宏伟路24号  201400  57106020
青浦区人民政府宗教民族事务办公室  青浦镇公园路100号  201700  59729719
办理时间: 受理15日,审批60日
申办手续:   1、有固定的处所和名称;2、有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公民;3、有信教公民组成的管理组织;4、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各宗教规定的人员;5、有管理规章;6、有合法的经济收入。
办理程序: 申请设立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由其管理组织和负责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材料:1、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书;2、该场所的有关资料和证件;3、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收到申请登记材料后十五日内,视材料完整与否,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登记机关在自受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登记申请后60日内,根据登记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批准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具备法人资格的,予以法人登记。视情况予以临时登记,发给临时登记证书。不符合规定的,暂缓登记和不予登记,发给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依据: 1994年4月13日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布《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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