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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排水许可证(临时排水许可证) (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市排水管理处、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管理部门)
办理地址: 厦门路180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6:3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排水户
申办手续:   一、 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 本单位的平面布置图;

  三、 用水情况和用水量;

  四、 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

  五、 污水的处理工艺;

  六、 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程序: 296.jpg
办理依据: 《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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