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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河道堤顶或者平台做道路的审批(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受理处
办理地址:
江苏路389号(东诸安浜路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建设单位
申办手续:
1.利用堤顶或者平台兼做道路的书面申请
2.涉及河道的名称、范围、具体位置等资料
3.建设项目的有关立项、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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