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受理处 |
办理地址: | 江苏路389号(东诸安浜路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申办对象资格: | 单位或个人 |
申办手续: | 1.设置排水(污)口的书面申请 2.涉及的河道、具体所在的地点、规模、范围等资料 3.有关批准文件 4.排水、排污资料,影响水质情况的资料 5.对该地区防汛安全影响情况的资料 |
办理程序: | |
办理依据: |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