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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岸段海塘使用的审批(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水务局行政审批受理处
办理地址:
江苏路389号(东诸安浜路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使用单位
申办手续:
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下列材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4.涉及多方利益的,必须具有协调意见等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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