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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资质等级升级、增项及变更的审批(上海)
发布日期:2008-06-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资质和资格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办理时限: 地方审批(不含建设部审批时间)时间:受理后20个工作日
申办手续: 新申请:1、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申请一级企业需提供);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5、企业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升级:除需提供前款第2-6项外,还需提供:1、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资质升级申请表;2、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生产情况、财务状况年报表(最新年度的C101表及近三年的C102、C103表)复印件;4、近3年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复印件。增项:1、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资质增项申请表;2、企业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3、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变更: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2、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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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原外商投资建筑业资质审批、核发上海市电(扶)梯安装企业资质、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资质审批、建筑幕墙施工资质审批、建设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审批、核发塔式起重机拆装许可证不再单独审批,并入本项审批。
  2、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时,还需按照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建[1995]533号)提供相应的资料。
  3、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由本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联系电话:54524500*1741

办理依据: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 2、《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建建[2001]82号); 3、《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建[1995]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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