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 上海市体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
办理地址: | 南京西路150号402室 |
办理时间: | 周一、三、五,上午9:00-下午5:30 |
办理时限: | 20工作日 |
申办对象资格: | 1.体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的体育传统和运动项目布局开设办学项目。 2.体校必须具备与所设置运动项目相适应的训练场馆、器材设施。集中学生文化学习的体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文化教学设施、设备。 3.申请举办体校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审批工作应当以体校的设立条件、设置标准为依据,要有利于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 |
申办手续: | 1. 成立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的书面申请 2. 具备办学条件的证明(参考《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 3. 填写“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申报表” |
办理程序: |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训练教学条件上报市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审核; 3.文化课的配备条件上报市区县教育机关审核; 4.抄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凡是冠以"中国,国家,全国,国际”名称的体校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
办理依据: | 《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1999年2月4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