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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品种权属争议的解决
发布日期:2012-06-26    作者:张敬辉律师
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品种权属争议的解决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的权属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申请权和品种权归属纠纷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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