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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亡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2-06-13    作者:110网律师
2012年工亡赔偿标准
据2012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2012年工亡主要赔偿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1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公式:21810元×20=4362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1年的382180元提高了54020元。
  注: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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