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0051C002 |
事项名称: | 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 2、《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 3、《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特殊情况下,经区县民防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各区县人防办 |
办公地址: | |
乘车路线: | |
联系电话: | |
监督电话: | |
相关网址: | |
备注: |
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批准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五、便民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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