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次费用 |
一次性伤 | 伤残津贴 |
供养 | 一次性 | 生活护理费 |
丧葬补助金 |
食宿费交通费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工伤康复费 辅助器具费 |
鉴定费 医疗费 |
一级 |
24个月本人工资 |
本人工资的90% |
配偶每月为职工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分不能自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6个月的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外地就医的,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 |
按票据 核算 |
按票据 核算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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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20 | |||||||||
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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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16 |
70% | ||||||||
六级 |
14 |
60% | ||||||||
七级 |
12 |
下无 | ||||||||
八级 |
10 | |||||||||
九级 |
8 | |||||||||
十级 |
6 | |||||||||
备注 |
1、5级——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标准不同。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