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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陈某抢劫案缓刑
发布日期:2012-05-31 作者:
肖小勇律师
2009年元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邀约他人一起租车对多次在开发区实施抢劫,共劫得钱财3000余元。后在网吧上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刑事拘留并逮捕。
事发后,陈某的亲属找到本站律师肖小勇为其辩护。本站律师接收委托后,认真研究案情,发现陈某还差几个月才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以此为契机,本站律师向法院提出了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并辅以积极缴纳罚金的方式,希望法院给肖某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法院判处缓刑。陈某本人于2009年6月1日出狱,当事人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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